強颱來襲,勞動部今天重申,勞工應否出勤,以安全為首要考量 如工作地、居住地或上班途中任ㄧ轄區宣布停止上班, 勞工可不出勤。勞動部指出,颱風發生時,如工作地、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,勞工因而未出勤者,雇主宜不扣發工資,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。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解雇或其他不利的處分。如應雇主要求而出勤的勞工,勞動部說,雇主除照給當日工資,宜加給勞工工資,並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。勞動部也指出,因業務性質需要,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,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;有工會者,應徵得工會同意,無工會者,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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